四川省地方标准《健身场所服务规范第2部分:游泳池(馆)》发布实施
日前,由四川省体育局归口管理、四川省体育场馆协会牵头编制的四川省地方标准《健身场所服务规范 第2部分:游泳池(馆)》经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,于2025年12月23日正式发布,2025年12月31日开始实施。
四川省地方标准《健身场所服务规范 第2部分:游泳池(馆)》由四川省体育场馆协会、四川省体育人才和产业发展中心、上海体育大学、上海师范大学、成都理工大学、达州市体育中心等6家单位在广泛开展基层调研的基础上,完成了立项、起草、征求意见、专家审查、报批等工作。标准从游泳池(馆)的基本要求、信息公开、标识标牌、从业人员服务要求、安全保障、环境卫生、场所要求、关怀服务和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,适用于四川省范围内各类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人工游泳池(馆)。
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切实规范我省游泳池(馆)的管理和服务,全面提升服务品质,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推动四川省游泳健身行业健康、有序发展,为全民健身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坚实的标准支撑。